失恋也是一种生命的福气

       要找一个怎样的人来爱?或换句话说,怎样的人会对我们产生“致命的吸引力”呢?对这问题,不同的人当然有不同的答案。有些人认为,要能够“相看两不厌”,对方自然得是个跟自己具备同样特质的人,这种说法的依据,主要是看到了多数人都有一定自恋情结的事实。

       不过,另有些人则认为,对方之所以能吸引自己,正是由于他(她)拥有我们想要而得不到的一些生命气质之故,这种说法也颇具说服力,毕竟,愈追不到的大家愈想追,不就是这个心理的投射吗?

       其实,这两种看似对立的观点,在某些俗话里却被统一了起来。常听人说,我们追求适当的异性,就在寻求我们失落的另一半,而也只有寻到了这一半,生命的圆才可能重现。

       这种说法,一方面既指出了会成为对象的对方,一定有我们没有的一些生命特质;另方面,两者既能拼成一个全圆,则在许多生命的周期、曲率上也必得相当才行。

       当然,完成生命的圆绝不是靠着“运气”去找个最适当的人就能了事的。因为,对于生命,所遗漏的一半到底是什么,我们自己也不太清楚。从自以为是地被吸引,到“因了解而分开”,许多人都走了不止一遭,而在此,与其说这个了解是指“了解了对方”,还不如说是“澄清了自己”。

       从这种角度来看,两性间的吵吵闹闹、甜甜蜜蜜其实是必然的,甜蜜的是与我们同质的部分,吵闹的是与自己异质的地方。而成熟的爱情,即是能将许多原该吵闹的地方逐步转化为自己所欣赏的部分,否则,爱情的意义也就只能是找个依附或图个同病相怜罢了。

       也因此,两性分手本质上就该是无怨无悔的,固然错认了对方,却澄清了自己。怎么说,毕竟是有所得,惆怅、萧索固难免,但“明白过日子”对生命却更为实在。

       有时想想,能恰好遇到可以携手同行的人当然得心存感激,要好好珍惜、经营与创造,但失恋,不也是另一种生命的福气吗?能观照的人,在此所得到的清朗自在,其实也常是许多甜甜蜜蜜的两情相悦所不能及的。